为了提升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东胜区法院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构建审判管理制度体系。该院先后修改、完善、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将各项工作逐一制定运行模式和操作办法,以责任、绩效和奖惩来挖掘和激发审判人员的潜力,形成了考核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绩效考评体系。
以层级管理为保障,全面构建审判管理组织体系。构建了由院党组、审委会、专委会宏观管理,审管办考核管理,庭室直接管理和承办人自主管理组成的审判层级管理体系。在审委会下设立民商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和执行专业委员会。截至目前,该院共召开审判专委会会议38次,研究讨论案件218件。
以信息技术为载体,大力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审判流程管理载体,以审限为重点加强对案件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对立案、诉讼程序转换、扣除和延长审限等14个直接影响审判效率的关键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对案件从庭前工作到立卷归档等全部流程,设定审限(执限)预警,届满前及时提示,发出督办令,超审限一票否决。针对超审限案件,设立黄色审限警告制度。向办案干警及庭室直接下达督查令,对法官超审限案件进行警示,督促其及时审结案件,防止积案出现。截至3月,已下发督办令25次,督查令18次。有32起督办案件在审限内完成,有5起督查案件在警示后办结。
以责任追究为手段,大力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该院严格落实违法审判执行和错案责任追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庭审观摩及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工作。截至3月,共庭审观摩15次,评选出优秀观摩庭3次;共评查案件1205件,合格率为100%,抽查案件合格率也达到了99%;组织评查裁判文书865份,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59份。
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建立公平合理的业绩评价机制。东胜区法院采用衡量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21项量化指标对各庭室进行每月考核、每月通报,年终奖惩兑现。制定了《东胜区人民法院法官业绩评价制度》、《法官个人审判业绩档案管理制度》,科学评价法官个人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