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妇联、学校以及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尝试构建社会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机制。
在工作中,我院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为主阵地,坚持从关注弱势妇女群体、关注妇女群众需求、关注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扎实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
在立案上,对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为她们减缓免诉讼费。三年来,共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弱势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38万余元,拨付专项司法救助资金19万元。
在案件审理上,充分考虑妇女在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对妇女在家庭财产、住房、子女抚养教育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推行“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判后回访,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等措施,有力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13年来,我院共判处未成年犯380余人,缓刑适用率达88.2% ,重新犯罪率不足2% ,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司法服务上,认真对待和处理女性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和求助,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和“关爱妇女儿童,送法进万家”等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活动。2013年以来,共接受来信来访280次,发放相关法制宣传材料6000余份,为区一中、区二中等多所学校讲授法律知识29场次,共有5000余名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