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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记东胜区法院“执行年利剑行动”
  发布时间:2016-05-20 11:52:31 打印 字号: | |
  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记东胜区法院“执行年利剑行动”

    春若不耕,秋无所望。只有心中装着人民的利益,主动作为,破难题,办好案,才能不辜负司法使命,才能不耽误民计民生。从5月9日东胜区法院启动“执行年利剑行动”以来,东胜区法院的法官身上那种“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精神让人感动,“利剑行动”不仅直指“老赖”,而且硕果盈枝。

执行利剑行动 力保民生

    追索劳动报酬、赡养抚养、弱势群体等执行案件虽所涉标的占比不大,但因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因此是法院执行工作重点。

    5月10日晚8点,东胜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围满了前来领取工资款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逐一向1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共计9.5万元的工资款。

    2015年,李某等18位工人均在某货运出租公司上班,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公司一直拖欠工人工资,迟迟不予给付。李某等18人找到该公司负责人杨某讨要工资,杨某以18人经常旷工请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拒绝支付。工人们多次催要无果,向东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某货运出租公司应向18人支付工资9.5万元。收到裁决后,该货运出租公司仍不支付工资,无奈,2016年1月22日,李某等人向东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积极查找被执行公司财产的同时,找到公司负责人杨某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后杨某向鄂尔多斯市中院提出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2016年4月26日,杨某的申请被驳回。5月7日,执行法官又将杨某传唤至法院,对该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中杨某态度极其蛮横,以公司负债累累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在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执行法律将承担的后果并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杨某仍不予履行,调解陷入了僵局,最终执行法官决定对杨某处以15日拘留。

    经过三天的拘留后,杨某终于同意协商,并将全部的案件款9.5万元交到了法院,至此18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全额给付到位。

    剑指办案路障 生敬生畏

    东胜区法院“执行年利剑行动”启动后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历时二年之久,被执行人均为刘某的三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原来在“利剑行动”第一天晚上10时许,东胜区法院执行二局的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刘某的详细住址。根据申请人透露,他亲眼看到被执行人回到家中并一直没有外出。执行法官和法警多次敲门未果,给刘某打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后来索性关机,且房内不断传出狗叫声。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叫来小区物业公司代表、公证处、开锁人员,并且对房内喊话“被执行人刘某,我们是东胜区法院执行二局的工作人员,我们知道你在家里,请予以配合开门处理案件,否则我们将强行进入搜查你的住房”。喊话过后,房内依然没有任何动静,执行法官拿出搜查令,果断让开锁人员开锁,并全程录像,物业人员、法警、公安、公证处人员共同进入房间后,迅速控制了躲在被窝里的被执行人刘某,并对其出示证件,后将其拘传至法院。因时间已晚,刘某无法及时缴纳现金,故叫来2名担保人担保其债务,答应第二天一定到法院配合处理。慑于法律威严,第二天上午一上班刘某就带着案件款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