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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法院打击“老赖”不手软 为18名工人追回9.5万元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6-05-12 16:38:25 打印 字号: | |
  东胜区法院打击“老赖”不手软 为18名工人追回9.5万元工资款

     “法院强制执行后,这么快就把公司欠我们的工资全部执行回来了,我们心里挺感谢法院的,能为我们工人做主。”申请执行人李某激动地说。

    5月10日晚8点,东胜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围满了前来领取工资款的申请人。执行法官逐一向18名申请人发放了共计9.5万元的工资款。

    2015年,李某等18位工人都在某货运出租公司上班,由于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一直拖欠着工人工资,迟迟不予给付。李某等18人找到该公司负责人杨某讨要工资,杨某以18人经常旷工请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拒绝支付。工人们多次催要无果,向东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某货运出租公司应向18人支付工资9.5万元。收到裁决后,该货运出租公司仍不支付工资,无奈之下,2016年1月22日,李某等人向东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积极查找被执行公司财产的同时,找到公司负责人杨某做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后杨某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2016年4月26日,杨某的申请被驳回。5月7日,执行法官又将杨某传唤至法院,对该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中杨某态度极其蛮横,以公司负债累累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在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执行法律将承担的后果并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杨某仍不予履行,调解又陷入了僵局,最终执行法官决定对某货运出租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处以15日拘留。

经过三天的拘留后,杨某终于同意协商,并将全部的案件款9.5万元交到了法院,至此18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全额给付到位。

    东胜区法院在本次“执行年利剑行动”中,着力解决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 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依法严惩“老赖”,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