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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21 17:17:57 打印 字号: | |
  1.公务用车运行费及购置费预算为120000元,我院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基本上全部用于保障检察业务专用车辆的运行,按照财政要求,今年业务量增加,比去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支出略增,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201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元,

 3、公务出国(境)费2015年及2016年均未安排。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