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一名“老赖”拒不支付员工工资,并东躲西藏,最终被执行法官抓了个现行,被拖欠的10万元工资如数追回。
2014年10月期间,王女士等七人与东胜某公司签订了从事超市销售工作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500元。去年初,这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开始拖欠员工工资。王女士因无经济来源又上有老下有小,生活非常拮据,便多次与人事主管进行交涉却无果。后王女士在无奈之下与同事一起向东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没有出庭应诉。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女士等人的诉请,裁决公司支付所欠工资10.5万元。裁决书生效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未按时履行,王女士等七人向东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官发现该公司已经不再经营,并搬离了原来的经营地,而法定代表人胡某也没有任何财产线索。执行法官立即从法定代表人胡某着手查起,但胡某和王女士等人一致确认他实际上只是挂名的负责人,实际负责公司人事、工资、经营的是李某。随后,法官多次联系李某,但李某拒不到庭、拒接电话。
经初步调查,李某是多家公司的实际负责人,而且有人指认公司搬离时是由李某指挥的,公司财产下落不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物业调取监控录像,录像证明该公司的电脑等办公用品确实是李某转移的,而王女士等人只提供了李某所在的住宅小区,但因该小区的面积大,找到李某的准确住址十分困难。执行法官联系到小区所在的居委会,缩小李某住址搜寻范围。为了避免惊动李某,执行法官决定夜间执行,对小区展开搜索。当法官敲开李某家门时,李某一脸惊讶,因为多家法院都在找他,但是他自认为躲得相当隐蔽,未曾想到还是没有躲过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法官当即拘留了李某,并明确告知他私自转移公司财产拒不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涉嫌拒执罪,若依然不履行将追究其刑责。面对法律的强大威慑,李某最终支付了所欠的全部工资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