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1月9日上午,东胜区法院举行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由市中院党组成员、东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建枝领誓,东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军海及区政法委、区组织部等相关领导出席宣誓仪式并进行监誓。
宣誓仪式上,区法院政治部主任王焕宣读了《自治区高院关于鄂尔多斯市中基层法院入额法官的通知》,随后,35名员额法官与76名比照入额法官同等待遇的非公务员审判人员在领誓人带领下,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发出铿锵有力的誓言,作出庄重严肃的承诺。
宣誓后,员额法官与比照入额法官同等待遇的非公务员审判人员依次签订了履职承诺书,区法院副院长敖日格勒代表员额法官作表态发言,民三庭负责人张斌代表比照入额法官同等待遇的非公务员审判人员作表态发言。
随后,康建枝院长对全体员额法官与比照入额法官同等待遇的非公务员审判人员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二是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三是树立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四是发扬“工匠精神”,恪尽职守;五是强化自律意识,清正廉洁;六是自觉接受监督,襟怀坦荡。
她强调,首批员额法官宣誓是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树立审判机关形象,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提升法官素质的一项重要活动。法官入额是荣誉,是责任和使命,更是追求和担当。全体法官必须珍惜荣誉,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争做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法官,为建设品质东胜、和谐东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