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执行专栏
“春雷行动”显威力 “老赖”主动来还款
  发布时间:2017-02-23 18:58:33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上午,在“春雷行动”高压态势下,一名长期拒不还款的“老赖”主动偿还了欠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执结。

  被执行人乔某于2013年11月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304800元,后乔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向王某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王某将乔某诉至法院。案件经东胜区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判决乔某给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85600元。判决生效后,乔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9月27日,王某申请执行乔某一案立案执行,收到案件后,执行员认真了解案情,并第一时间利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10月9日,冻结被执行人乔某工资账户,并查封其名下车辆。10月28日,经执行员多方查找,发现查封的车辆在杭锦旗某小区内,执行员当即赶往杭锦旗将该车辆扣押。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拒不配合。“春雷行动”开始后,执行员打电话向被执行人告知,如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就要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曝光。2月23日上午,被执行人乔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来到法院,将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执行员当即将扣押的车辆发还乔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东胜区法院加大老赖惩戒力度,在报刊、网络、微信上加大曝光力度,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控制力度;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拒执罪”行动,对情节严重的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老赖”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通过开展“春雷行动”,再次出击,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倪海刚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鄂尔多斯中院     鄂尔多斯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