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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法院“执行日志”提升案件执行效率
  发布时间:2017-02-23 20:01:08 打印 字号: | |
  为促进执行工作更加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实现阳光执行,东胜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在“春雷行动”期间实行“执行日志”制度,要求每个执行员详细记录自己所办理的每个执行案件的全过程。

  “执行日志”记录了每一起案件、每次执行活动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果以及采取的强制措施等。对于重大、复杂、疑难和社会关注的案件,不仅要求执行员从接办的第一天起就建立执行日志档案,而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研究过程、解决办法和制定的处置方案等均要更加详细的进行记录。同时,对于“执行日志”进行分类归档备查。

  “执行日志”制度的实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执行日志便于当事人查阅执行流程、案件办理进度,监督执行工作,即使有些案件不能一次性顺利执行完毕,当事人也可通过查询日志了解办案全过程,促进了当事人更加理解、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同时,执行日志又是我院监督和规范执行行为的“利器”,加之执行指挥系统全程动态记录执行活动,倒逼执行行为更加规范,执行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切实提升了执行办案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