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开展的“春雷行动”中,东胜区法院仅用10天时间,快速执结了包头某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为申请人追回40万元工程款,并于当天足额兑付,该公司12名工人终于领到了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案件圆满执结。
对于涉民生案件,我院按照最高院将涉民生案件执行纳入“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分阶段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并建立了涉民生案件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执行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利益。一是高度重视。对于关乎民生、百姓生计的案件,由分管院长在执行一线进行指挥,并由经验丰富的执行员组成专案执行小组,对每件涉民生案件明确执行措施和目标责任,制定执行预案,切实将案件执结。二是行动迅速。涉民生案件立案当天,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申报财产,并依法拘传被执行人,要求其限期履行给付义务。充分运用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机制,优先进行执行,利用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确保民生案件快速有效得到执行。三是措施有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专案小组借助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以及与公安、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快速查控被执人财产,同时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上“黑名单”、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拘传、拘留等措施,加强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涉民生案件的快速有效执行,维护保障了民生权益,促进了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