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今年以来,在自治区高院、市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指导下,东胜区法院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
在改革推进中,东胜区法院成立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小组,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干警意见,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一是实行法官职业化。优化重组审判资源,深挖内部潜力,以审判、执行团队建设为核心,彻底去“行政化”,优势资源向审判一线集中、核心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按照“1+N+N”或“1+N”的模式,建立以团队长为核心,包括普通法官和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在内的新型审判执行及服务管理团队,将原有庭、局、室划分为审判、执行、审执管理、审执事务、司法行政五大类模块,着力培养专业型、专家型、精英型法官,实现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切实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使权利和责任相互统一,把“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促进审判专业化。充分考虑法官能力、特长等因素,进一步发挥专业审判优势,探索专业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构建符合案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设置诉调速裁团队,通过繁简分流,集中审理速裁案件,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和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缓解案件压力。设置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引入要素式审判模式,提高审判效率。设置民商事综合审判团队,负责疑难案件审判,有效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升案件质效。按照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设置执行团队,全力攻克“执行难”。三是实现管理扁平化。充分尊重独任制与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法官办案权;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发挥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统一法律适用与裁判标准、总结审判经验等宏观指导职能,充分发挥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研究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的职能。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同时,探索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数据处理技术,合理测算案件权重系数,公平、科学评价法官办案业绩,并建立符合地区和法院实际的薪酬分配机制。
目前,东胜区法院制定了《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市中院。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