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案件激增态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推动案件质效有显著提高,今年以来,东胜区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并自3月份起在民商事领域全面推行专业化审判改革,通过调配审判资源,最大限度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促使审判向专业化和高效化发展。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劳动人事审判团队合并审理了26件劳动争议案件,原告方是原内蒙古伊克昭盟某局(现为内蒙古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1998年至2001年期间,在原内蒙古伊克昭盟某局的强迫下,原告与其签订了《伊盟公路工程局带资分流人员协议书》,约定一次性买断原告的工龄,协议签订后,原告方才得知买断工龄是违法的,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直到2016年10月9日鄂尔多斯市交通局才书面答复不予解决,原告向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仲裁委员会以原告的仲裁请求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申请。该团队积极开展庭前会议,并向双方当事人明确了诉讼请求,进行了证据交换,做了前期调解工作,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合并审理了26件劳动争议案件。
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展类案集中审理,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创新民事审判模式的体现,既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又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极大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进一步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