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东胜居民刘先生雇请的重庆籍保姆竟然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累计盗走他钱包内的近10万元。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2015年2月底至今年1月18日期间,外来务工人员刘某某来到东胜区某高档住宅小区刘某家中做保姆时,趁雇主刘某不备,多次盗窃其钱包内的现金共计96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系多次盗窃,酌情从重处罚;被盗赃款已退赔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