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法官主持下原告和被告当庭达成赔偿协议,受害当事人顺利拿到13万元赔偿款,保证了后期手术费用能及时支付。
2016年原告李某某随陈某到东胜区一工地打工,劳动过程中原告不慎从电梯9层脚手架掉入负一层,当场昏迷,经诊断腰椎爆裂骨折、右大腿两处粉碎性骨折、左右两侧盆骨骨折。李某某受伤后,因雇佣方、开发商、建筑方互相推诿均不支付后续相关治疗费用,导致原告治疗一度中断,遂将三方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东胜区人民法院民商事综合审判第六团队审判员韩美丽在审理中了解到,原告家庭困难且住院花销巨大,且原告还需二次手术及后续治疗费用。了解这一情况后,韩美丽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在前期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之后,本案于11月29日开庭审理,原、被告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各项损失13万元,并当庭履行。原告拿到钱后说“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钱,后续治疗费用不用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