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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法院采用要素式审判快速高效审结十二起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17-12-08 19:45:33 打印 字号: | |
  12月8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劳动人事审判团队以要素式审判模式对高某等人诉某煤炭公司十二起劳动争议案件合并审理,该次开庭到双方达成协议用时40分钟,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某等十二人诉某煤炭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原告方诉称在被告煤矿处工作,后被告无故让原告回家等待,并告知原告会有补偿,但原告方自从2014年9月离开被告处,被告未能给原告支付相关经济补偿,原告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诉至法院。

  东胜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研究与预判。经分析,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可适用要素式审判法审理。开庭前,便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要素表,释明后要求原被告双方认真填写要素表的内容,固定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开庭后,承办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要素表里固定的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因要素表填写后,无争议的事实和有争议的内容一目了然,承办法官对双方的意见做到心里有数,故仅用不到40分钟时间双方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就这样十二起劳动争议案件瞬时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为解决长期存在的因案多人少导致的案件办理效率和审判质量不高的现象,东胜区法院今年推行了要素式审判,即通过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填写要素表固定争议焦点,庭审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重点审理,制作裁判文书时根据争议焦点进行重点阐述的一种创新式审理办法。要素式审判推行后,东胜区法院多次组织全体法官和书记员认真学习和研究,目前,全院干警均熟练的掌握了要素式审判法的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文书制作的方法与技巧。通过近期的实践运用,要素式审判较大的提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倪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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