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和尚拉扯路人“量指算命”,再实施诈骗、抢夺财物,致多人受害。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6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获刑。
经查,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葛某、杨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刘某某在东胜区多处公共地段,以冒充和尚“量指算命”的方式实施诈骗和抢夺。六人里应外合,先由杨某某冒充和尚给人“量指算命”,再安排其中一被告人负责望风,最后出动其他被告人扮成群众佯装算命,并连称“不要钱”以吸引过路群众注意,如遇上钩者,便帮腔怂恿受害人给香火钱;如遇受害人犹豫便直接抢夺财物。作案得逞后,一人携款逃走,其他人拦堵受害人追赶,后会合进行分赃。经统计,6名被告人共诈骗、抢夺多名受害人现金共计13000余元。2017年3月17日,6名被告人在呼市落网。
东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葛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依法对以上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零4个月、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予以罚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