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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各类性保健品、药品40箱,共计160种 男子非法销售假药被查 领刑6个月、罚3万元
  发布时间:2018-05-14 10:47: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销售假药案件,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今,被告人梅某某通过物流方式从河南省、广东省等地购进“袋鼠精”“蓝迪”“金伟哥”等性保健品后,在自营的保健品店内对外销售,同时向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等地多家性保健品店批发“极品伟哥”“左炔诺孕酮片”“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等药品。2017年3月31日,东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东胜区公安分局联合执法时将梅某某查获,同时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店及租赁的车库内,查扣各类性保健品、药品40箱,共计160种。经检测,上述被查扣的保健品中62种符合药品的法定定义,应按药品管理,上述药品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属于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从梅某某处查扣的左炔诺孕酮片经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后判定为假药;从梅某某处查扣的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经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系假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梅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判决被告人梅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判决扣押在案的假药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并销毁。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