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酒后暴力袭警案件,被告人张某某以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管制1年。
2017年12月23日9时许,现年31岁的赤峰籍男子张某某因醉酒无法回家,被路口执勤交警发现,当即将其安排至路口岗亭内醒酒,同时将情况向110指挥中心反映。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幸福街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询问张某某的住址,准备将其送回家。不想,张某某拒不配合,还暴力伤警。治安大队民警赶到将其抓获。
今年3月23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东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