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籍小青年白某某吸毒又贩毒。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2017年9月,被告人白某某先后两次来到某煤矿向吸毒人员越某某贩卖2小包毒品海洛因,收赃款400元;26日,白某某又向吸毒人员越某某贩卖了1小包毒品海洛因,收赃款200元;27日,白某某再次向吸毒人员越某某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查获其随身带着的毒品海洛因。另查明,被告人白某某经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系吸毒人员。再查明,2015年5月29日,被告人白某某因吸食毒品受过行拘12日的处罚,并于同年6月10日决定其接受社区戒毒3年;2017年9月27日,被告人白某某因本案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被告人白某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