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东胜籍大学毕业生好逸恶劳,先后诈骗、非法拘禁他人,最终被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大学毕业的被告人黄某通过微信发布出售车辆的虚假信息,于6月28日以卖车需要先付定金为由,骗取受害人呼某1万元现金。案发后,被告人黄某退赔了受害人呼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年10月21日,被告人黄某在东胜区某住宅小区限制受害人李某、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卢某的人身自由约6个小时。期间,对二受害人实施辱骂、殴打,并持砍刀进行恐吓、逼迫下跪等违法犯罪行为。案发后,受害人李某对被告人黄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另查明,2014年3月6日,被告人黄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10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拘禁期间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犯有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不法侵害,且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取得部分受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主动退赔全部诈骗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