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邻里纠纷引发冲突,东胜一女子竟用铁钉划伤邻居的豪车。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经查,2月初,被告人艾某某先后两次在东胜区公园大道停车场,用铁钉将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路虎越野车、奔驰商务车、奔驰小轿车的车体划损。经鉴定,上述3辆汽车的被毁坏价值共计24000余元。3月6日,被告人艾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艾某某的家属已代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某为泄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艾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其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