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捡拾子弹藏家中违法
  发布时间:2018-08-03 15:57: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储存弹药案件,涉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2017年12月12日,东胜区公安分局民警通过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将非法持有军用子弹的嫌疑人杨某某抓获,并于当日在其住所的地下室库房内查获21发子弹疑似物。经鉴定,被查获的21发子弹均为1951年式7.62㎜手枪弹。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如实供称述,其于2015年7月在东胜区北出口附近捡拾到21发枪弹疑似物后藏匿家中,准备用于同他人交换猎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军用子弹21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告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对其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杨某某的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被告人杨某某适用缓刑,故判处被告人杨某某判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