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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兼施成功为申请人执行回85万元
  发布时间:2018-08-20 16:23: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成功为一位申请人杨某某执行回85万元,申请人在履行现场神情激动,一再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杨某某是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胜诉后因为被告王某某(男)、曹某某、王某某(女)拒不履行判决,因此他将此案申请执行。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曹某某、王某某(女)财产进行了查询,查明被执行人王某某(男)和曹某某在东胜区罕台镇查干村有征地补偿款;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有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产一处。经本院多次调解,被执行人拒不主动履行。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曹某某、王某某(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曹某某在东胜区罕台镇查干村所有的征地补偿款提取32645元支付杨某某,并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所有的位于东胜区的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在向被执行人王某某(男)送达评估报告后,执行法官及时掌握了王某某(男)害怕处置其唯一住房的念头,耐心进行沟通调解,最终王某某(男)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某(男)偿还申请执行人杨某某本金75万元及利息10万元,共计偿还85万元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申请结案。
责任编辑:倪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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