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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情问题 持刀扎伤女友 被判处管制1年零6个月
  发布时间:2018-08-31 16:30:40 打印 字号: | |
  一名东胜籍男子因感情问题伤害女友而犯了故意伤害罪。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管制1年零6个月。

   经查,2月26日11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因感情问题与其女友乔某在补拉塔移民区南侧公园内发生厮打,后刘某某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扎伤乔某的头部、背部。经鉴定,受害人乔某头皮创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右侧肩背部创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当日,被告人刘某某被抓获。另查明,经法院调解,被告人刘某某赔偿了受害人乔某各项损失,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已向受害人赔偿并获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