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被告人高某某被判处管制1年。
经查,4月22日,被告人高某某在东胜区使用其微信账号,创建名为“看片片”的微信群,在聊天中向该群中的23名成员传播淫秽物品,共上传淫秽视频疑似物125段。经鉴定,其中121段视频属于淫秽视频。同月28日,被告人高某某在东胜区某煤矿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告人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