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非法持假币被判刑罚款
  发布时间:2018-09-19 18:16:00 打印 字号: | |
  一名男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构成了危害妨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和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假币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犯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5月27日1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随身携带100元面值的假币101张经过东胜区汽车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有犯罪前科,对其酌情从重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