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一名男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况下,擅自从事诊疗活动,虽未造成医疗后果,但其两次被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后仍然我行我素,近日,该男子因构成非法行医罪被东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管制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查,2015年6月9日、2017年10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东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两次。2017年12月26日,被告人李某某再次在东胜区某小区内非法行医时,被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且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李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