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法院在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活动中,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核心,采取四项举措全面开展以干部作风、庭审规范、窗口形象、车辆管理等为重点的审务督察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督察制度。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规范审务督查制度,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实时巡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在不影响诉讼活动的情况下当场制止和纠正;对不便当场制止和纠正的,实行督查例会制,事后提出纠正及查处意见并及时通报。
二是加强职能整合,提高工作效率。将审务督察工作与审判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搞好庭审规范和文书评查督查;将审务督察与查办涉诉信访投诉相结合,全面加强干警防范风险意识;将审务督察与教育预警提示相结合,提高干警思想政治觉悟;将审务督察与拓展外部监督、绩效考核、评先选优相结合,全面提高干警综合能力。
三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对来信来访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将办理结果及督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确保把上级法院、区委、人大等交办、督办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