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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9 09:03:08 打印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东胜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东胜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宪法和法律,为我区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2.执行东胜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对其负
并报告工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3.接受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指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4.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和其他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搞好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干警培训和奖惩工作;
  8.协调配合区编委,做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9.严格收支两条线,严格财经纪律,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0.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

    11.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院共有干警总数416人,包括五种身份,其中:在职人员36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有110人,工勤编有161人,东胜区政府统一招聘辅助岗位有40人,聘用人员有56人;退休人员 49人。现单位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等13个部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总收支年初预算为7695.44万元,实际支出共计653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98%,较年初预算减少115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年初预算为7311.27万元,实际支出共计615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19%,较年初预算减少了1156.05万元。

财政预算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信息化工程专用设备未完成招投标和未完工,造成款项未能按时支付。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500.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695.4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05.15万元;支出总计8,500.5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61.1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3.22万元,增长1.80%;支出总计增加153.22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法院信息化建设要求需新购专用设备;二是人员工资变动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档案数字化形成劳务费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69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1.27万元,占95.00%;其他收入384.17万元,占5.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53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9.93万元,占62.10%;项目支出2,479.46万元,占37.9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31.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20.15万元;支出总计7,731.4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76.1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18.83万元,增长7.20%;支出增加518.83万元,增长7.2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法院信息化建设要求需新购专用设备;二是人员工资变动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档案数字化形成劳务费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5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5.76万元,占56.20%;项目支出2,479.46万元,占40.3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减少367.1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工资由人员经费支出调整到了劳务费支出;公用经费51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补贴、工会经费等,较上年增加183.8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差旅费、邮电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27.5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降低;二是我部门坚决执行党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1.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2万元,占98.40%;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占1.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52万元,用于部门开展审判业务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3.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总支出较上年增加4.8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维修费和燃油消耗量增加,另,需要出差办理的案件数量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65万元,接待12批次,共接待141人次。主要用于部门开展各类案件协调、审判业务交流合作和调研等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21万元,比2017年增加183.89万元,增长55.30%。主要原因是:由于与案件数量大,导致差旅费、邮电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90万元,比2017年减少392.10万元,降低62.4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部分招投标未完成;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6.00万元,比2017年减少835.00万元,降低78.00%,主要原因是:信息集控中心和诉讼服务大厅等改造已于2017年完成;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88.00万元,增长29.1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案卷需全部形成电子卷宗发生的服务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单位机要的取送;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主要用于:部门开展各类案件协调、审判业务交流合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主要用于:犯人的押送;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院内电子签章速印机,于2017年相比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院内数字化法庭、集控指挥中心设备,于2017年相比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2018年主要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考核,根据我院具体的业务工作情况设置绩效考核目标。

     1.绩效考核目标设置情况

办案业务费:按规定办理案件,案件结案率达到70%,提高办案质量,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办案成本。

业务装备经费:按规定使用装备款购买各类装备,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完成各类装备采购及现有装备升级改造。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办案业务费:201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714件,审执结案件17624件,结案率74.32%,完成绩效目标。

业务装备经费:2018年我院按照装备经费使用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完成设备、装备采购180.23万元,新增设备、装备158台/件/套,完成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厚      联系电话:0477-8115514

 

 

 

附表目录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