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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他人门牙 赔钱又获刑
作者:倪海刚  发布时间:2019-05-14 09:40:31 打印 字号: | |

因琐事发生口角,河北籍男子李某某竟挥拳打掉他人门牙,致受害人轻伤二级。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某管制10个月。

经查,2018年11月12日17时许,受害人高某某与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另案处理)在东胜区某住宅小区楼下因琐事发生口角,相互殴打,后被告人李某某挥拳打掉受害人高某某的3颗门牙。经法医鉴定,受害人高某某牙齿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某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的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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