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东胜法院学习贯彻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四个《意见》
作者:倪海刚  发布时间:2019-06-04 15:36: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准确理解和适用4月9日全国扫黑办发布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近日,东胜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凤祥主持,扫黑办工作人员及全体刑事审判庭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乔臻传达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对法院前一阶段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总结。随后,刑事审判庭庭长吴晓春原文宣读了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凤祥在会上强调:一要加强学习,全院干警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四个意见”文件精神;二要贯彻落实,将“四个意见”文件要求落到实处;三要积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活动,多渠道、深层次排查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四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依法依规办好每一个案件。


 
责任编辑:倪海刚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鄂尔多斯中院     鄂尔多斯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