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河北籍男子原系东胜区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送货员,竟利用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在一年的时间内截留公司货款66946.2元,全部用于玩网络游戏。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
经查,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在东胜区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送货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已收取的66946.2元货款占为已有,款项用于网络游戏。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向受害人退赔3万元并取得谅解。2018年10月24日,被告人黄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黄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家属已向受害人某公司退赔部分损失并获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多次实施职务侵占行为,酌情从重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