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东胜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深入商业网点开展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普法宣传
作者:倪海刚  发布时间:2019-09-09 19:33:5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广大群众真正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生态和谐文明的重要性,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与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局联合开展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的普法宣传。


在东胜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接收到的60多件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局起诉各商户的民事案件中,欠缴垃圾处理费是主诉缘由。为化解双方矛盾,诉调对接中心负责人及调解员深入各商户门店,对各商户提出为什么征收垃圾处理费、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征收的范围等疑惑一一作了解答。依据鄂发改发【2011】743号文件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关于东胜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商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营业占地面积计收垃圾处理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的垃圾处理费按人计收,对低收入居民免收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划分为:一以餐饮业为主,每月按0.6元/平米计收;二以其他普通行业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业及个体经营者等,每月按0.35元/平米计收。

在深入商业营点进行普法宣传时,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回答商户个体经营者的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指出正确认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的长远意义。商户在了解了相关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法规后,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收费制度表示理解,大多数愿意履行交费义务,现场达成和解,以上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90%。个体经营者李老板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东胜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实实际际现场实地的法制宣传很及时、很有必要,我为法院工作点赞。”


本次调解宣传,增强了全民环保意识,加快了东胜区城市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步伐,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以维护公共利益和改善公共服务为宗旨,为公共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倪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