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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海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开庭公告
作者: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26 11:43:44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孟海泳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我院定于2021年9月30号上午9时30分在一号审判庭第二次公开审理。如有人员需对本案旁听,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做好防护措施,于庭审当日9时30分到本院一号审判庭进行旁听(请于09时30分前往接受安检,并出示个人健康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旁听人员需持鄂尔多斯市本地医院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现场体温检测不超过37.3℃可进行旁听。

请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秩序,我院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韩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