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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系列评论(六):坚持能动司法,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白洁  发布时间:2022-01-26 15:07:49 打印 字号: | |

1月8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代表东胜区人民法院作的工作报告,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在法院干警中引起热烈反响。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东胜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海龙在工作报告中强调: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事事都是窗口、案案都是形象”的理念,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造血再生”能力,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人民法院如何推动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申,字字恳切,分量千钧,意义深远。

近年来,东胜区人民法院采取“繁简分流”“依法打击”“ 依法护企”“ 依法审案”“依法清欠”等一系列举措,用足内力,聚合外力,智能助力,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优化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责任担当和机制保障,展现了人民法院的积极作为和主动担当。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面对未来,东胜区人民法院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区委九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司法等司法方式,认真履行审判职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努力打造“服务型法院”;切实转变作风,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主动沟通协调,打造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服务管理联抓的“合力型法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纷机制的运用,多部门合作联动,努力打造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的“集约型法院”;通过有效的诉调对接,采取“短、和、快、省”化解矛盾纠纷,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和法院审判负担,减轻法院巨大的案件压力,打造“能动型法院”。

知者不惑,勇者不惧。牢记我们的目标和任务,我们才能做到定位明、方向清,才能有 “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才能扎扎实实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杜绝司法措施不当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全面贯彻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罪、食品药品犯罪,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法营造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需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人民法院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打造热情周到的“窗口环境”、竞争有序的“社会环境”、生机蓬勃的“经济环境”、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利企兴企的“发展环境”、遵规践约的“人文环境”、规范高效的“司法环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为东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韩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