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
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结合自治区高院、鄂尔多斯市中院、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本院相关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律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立案(跨域、跨境)、调解、保全、委托鉴定、接收诉讼文书、查询案件信息等诉讼事项;需要邮寄相关诉讼材料的,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法大厦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 电话:12368/0477-5110299;执行案件立案邮寄地址: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与新胜路交叉口东北50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电话18547778639/19947178059);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预约立案等,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二、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转办立案登记、预约立案、案件查询、联系法官以及信访投诉等业务,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备案。
三、已经安排开庭或者问询、听证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联系法官选择“云上法庭”线上方式进行;确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延期审理(律师可以通过律师服务平台申请变更)。
四、疫情期间暂时取消现场旁听庭审,当事人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确需现场旁听庭审的,应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
五、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办案人员、当事人、律师等来访人员,需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和来访登记工作,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确认无异常后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
六、即日起,对14日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特别是由呼和浩特市、东胜区来(返)我院人员,一律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我院。
七、因疫情原因涉及诉讼时效或者诉讼期间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妥善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院内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线上平台地址: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搜索“内蒙古移动微法院”)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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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法检大厦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信访室
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