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零”执行是东胜区人民法院为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而提出的四大执行举措,即“零消极拖延、零超标查封、零违规拍卖、零超期案款”,旨在促进涉企执行案件的规范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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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消极拖延。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严格实行“执行监管”+“执行监督”的模式。一是积极开展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模式改革。从执行立案、分案、查询、财产处置等不同阶段,加强流程节点管理,不断加强执行案件办理节点管控,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二是坚决整治执行失范行为。大力巩固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近期,依法将145条涉企业的限制高消费令撤销,4条涉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屏蔽。2021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2.07%,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执结率84%。
二、零超标查封。坚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制定《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数据监管规范》,加强指挥中心对财产查控、财产处置等行为的监管,扎紧执行监管的数据铁笼,最大限度实现案件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为切实防止超标的查封,严格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可供执行的价值应与执行标的金额相当,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同时要合理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查封,发现明显超标查封的,要及时依职权解除对超标部分的查封,确属乱查封的,严格追责到底。
三、零违规拍卖。为提升司法拍卖效率、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大力推行“互联网+司法助拍外包”的拍卖模式,公开竞标引入第三方辅助拍卖机构——内蒙古网拍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严格监督、制度规范,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助拍机构的职能作用,将司法拍卖中竞拍设置、公告制作、标的物管理等繁重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予以剥离,均交助拍机构完成。2021年,司法拍卖745宗资产。
四、零超期案款。在案款发放方面,坚持把“零超期案款”、“零不明案款”作为目标,实行“三个严”,实现动态“双清零”。一是严格遵守“一案一账户”制度。在执行立案时,案款管理系统随即生成“一案一账户”的子账号,无论是系统扣划的执行案款,还是司法拍卖交付的执行案款,均“点对点”进入该子账号,坚决杜绝案款进入其他任何账户。二是严格落实“预警督办”规定。执行指挥中心配备执行案款管理专员,建立案款清零台账,对“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控,督促承办人在案款登记到账30日内及时向当事人发放,发现临期案款后第一时间预警,并发放案件督办卡,对存在暂缓发放理由或提存事由的案款严格进行跟踪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管理审批程序。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案款延期发放的,须提前七日签发延期表,审批环节严格审核,确认符合延期发放法定事由才可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