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疫情及空间距离的影响,2022年5月10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委托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荆某某与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对许某某所有的位于东胜区达拉特南路9号街坊天骄花园小区Z12号楼1103室的房产予以解封,并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责令被执行人许某某腾退上述房产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
但在执行腾退房屋的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房屋已经租赁给燕某某,由于房屋租赁期限未到期,且租赁手续齐全,燕某某不愿此时搬迁。执行局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依法组织力量准备强制腾房,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为有效化解矛盾、降低执行风险仍坚持做最后的努力,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经过耐心的沟通协商,租赁者燕某某从抗拒到理解到接受,愿意主动交房,买受人也愿意作出让步,放宽租赁者搬迁时间,双方达成一致。最终,将房屋顺利交付于买受人手中,最大限度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委托案件中,执行法官充分平衡了法律与人情的关系,不仅使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也让强制执行有了更多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