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罪犯萨楚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萨楚,又名萨朝日拉图,男,蒙古族,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二十一街坊5-3-605室;
本院于2022年2月25日作出(2019)内0602刑初702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萨楚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罪犯萨楚以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力衰竭、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等严重疾病为由,于2022年7月26日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于2022年7月28日立案受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4日。
受理单位:东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477-8115538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