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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拟对罪犯萨楚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2-08-02 09:59:38 打印 字号: | |

关于拟对罪犯萨楚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萨楚,又名萨朝日拉图,男,蒙古族,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二十一街坊5-3-605室;

本院于2022年2月25日作出(2019)内0602刑初702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萨楚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罪犯萨楚以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力衰竭、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等严重疾病为由,于2022年7月26日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于2022年7月28日立案受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4日。

受理单位:东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477-8115538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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