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与东胜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的多元解纷工作站中,心理咨询师调解员冯莉莉运用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历时近一个月,在认知、情感、行为模式上对一对夫妻离婚纠纷进行调解,最终收获了一份离婚纠纷的撤诉申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马某与胡某结婚已有45年,育有一儿一女。二人长期分居于两地,丈夫马某在外打拼,妻子在家里操持家务。近年来,随着马某年龄的增大,不再适合继续外出打工,所以只能回归家庭,但二人在重新一起生活后,矛盾冲突不断,马某无法忍受现状,遂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我院立案后,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案件分配给鄂尔多斯市伊和调解中心特派调解员冯莉莉承办。冯莉莉在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组织当事人到我院心理咨询室调解。
【调解过程】
一、厘清案情,充分了解。据了解,双方当事人因长期分居于两地,在共同生活后不适应,且长期缺乏沟通而导致矛盾升级,但二人仍存在感情基础,因此,调解员决定以调整沟通方式为主要切入点,化解纠纷。
二、探究原因,改变态度。调解员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充分地从认知和情理上与双方进行沟通,经沟通后,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双方态度趋于缓和。
三、化解矛盾,重建幸福。调解后,双方都表示愿意做出改变和承担责任,调解员围绕“我要做何改变和努力”“我希望对方做何改变和努力”这两个议题协助夫妻双方梳理婚姻关系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最终双方达成共识,马某撤诉。
【案例点评】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调解目标一致是达成调解的基础,在调解过程中,调解规则的确立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在陈述事实过程中引发强烈冲突,在背对背调解环节中调解员从心理层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梳理分析,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反思,最终促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