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蒙古马精神” 践行司法者使命
——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乔臻
“千里疾风万里霞,追不上百岔的铁蹄马”,“马”的形象,历来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图腾。“蒙古马精神”是草原儿女独特的精神标识,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
“蒙古马精神”是赤胆忠心、忠于职守的精神。蒙古马是最可靠、最坚定的战马,绝对忠诚是蒙古马精神的根本要义。“护着负伤的主人,绝不让敌人靠近;望着牺牲的证人,两眼泪雨倾盆”。这是内蒙古广为流传的《蒙古马之歌》,生动讴歌了蒙古马的赤胆忠心。蒙古马体魄强健、刚烈剽悍,但对主人却无限忠诚。提到蒙古马精神,首要领会必须是对党的绝对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纯粹的、无条件的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是践行蒙古马精神的政治标准。
“蒙古马精神”是坚韧不拔、一往无前的精神。形象质朴是蒙古马精神的生命本色,蒙古马虽然“没有外国名马那样的高大个头”,但生命力强、耐力强、体魄健壮。坚韧不拔是蒙古马精神的信念支柱。在这种韧劲毅力的支持下,蒙古马无论在顺境或逆境中都能意志坚定、慎终如始。蒙古马可以长期忍受艰苦的自然环境,无论是穿沙漠还是过雪原,都表现出超出同类的耐力和顽强。领会新时代的“蒙古马精神”,就是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担起担子、奋发作为,保持和发扬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是践行蒙古马精神的实践标准。
“蒙古马精神”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民谚说“吃炒米香、骑蒙古马快”,实际上,蒙古马极少以奔跑速度闻名,之所以能担负转牧场、踏坚冰、战疆场等更加重要的任务,往往是“快”在只要接受指令,就无所畏惧、勇往直前。蒙古马行稳致远的能力如同“滴水穿石”,无论目的地有多么遥远、路途有多么艰难,最终总能达成目标。当前,东胜区法院案多人少,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使得干警身心疲惫,此时领会“蒙古马精神”,就是要明确,不管有多少坡要爬、坎要过、关要闯,都要坚定前行目标。做到知重负重、苦干实干,敢闯新路险关,是践行蒙古马精神的精神源泉。
“蒙古马精神”是立足于自我革命、推动发展的精神。“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界永恒的规律。没有舒适的马厩,没有精细的饲料,但大草原上的风霜雪雨却磨砺出蒙古马的强健筋骨,它们能抵御西伯利亚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靠得是应对环境的主动适应、升级进化。无论是立足于大局、还是着眼于自身建设,都需要具备蒙古马这一种自我革命、主动进化的精神品质。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登高望远”的嘱托,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凤凰涅槃”,探索各种提升审执质效新路子,是践行蒙古马精神的发展标的。
我们要进一步牢记总书记嘱托,发扬好“蒙古马精神”这一深深植根于民族文化沃土、又融入新时代内涵的重要精神,努力将“蒙古马精神”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维护好法治权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坚守职业道德,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公正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