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林泉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2022)内0602刑更5号
罪犯林泉,男,1967年8月1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出生地及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紫薇花园小区。
本院于2022年8月31日作出(2022)内0602刑初326号刑事判决书以林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林泉以其患有恶性肿瘤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的申请。经审查,本院于2022年11月2日立案受理,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期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
联系人:班银安
联系地址:本院6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115534
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