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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敲警钟 警示教育“零距离”
作者:吴逸昕  发布时间:2022-11-08 15:20: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某涉嫌犯受贿罪、被告人刘某涉嫌犯行贿罪一案,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东胜区审计局、东胜区监察委员会部分干部参加旁听,进行庭审观摩。

被告人周某某涉嫌犯受贿罪、被告人刘某涉嫌犯行贿罪一案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起公诉。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某某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矿区移民服务中心泊江海子镇工作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泊江海子镇海畔村瓦窑社的移民搬迁补偿过程中,通过提高树木补偿和价格标准、加快合同签订与出款速度等方式,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3.4万元。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某为了其与家族成员在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海畔村瓦窑社移民搬迁补偿过程中获取更多补偿款,共计向被告人周某某行贿人民币61.4万元。

庭审中,审判长有序推进庭审程序,使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顺利进行。旁听人员严肃认真地聆听了整个庭审,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此次庭审历经2小时的公开审理,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东胜区人民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让人深有感触,警醒每一个党员干部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使人更直观、深入地了解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全过程。

此次庭审庄严肃穆,也是一堂生动、震撼的警示教育课,这样“零距离”的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教育广大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次庭审也充分展现了我院司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一直以来,东胜区人民法院始终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提升现代化司法能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图片:汪 媛)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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