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减少“执行难”压力、减少群众执行诉累,让法律义务履行于未执之前,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是东胜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执源治理”这一工作机制的出发点,并为此付诸实践于每一个诉讼环节。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煤炭交易合同纠纷案。该案经过庭前调解、庭审举证质证等环节,在事实清楚、作出判决前,承办法官本着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案源的理念,积极引导并现场促成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动履行,被告乙公司向原告甲公司实时转账92846.5元。
原告公司确认收到款项后当即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这起纠纷案件得以彻底解决,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今年以来,东胜区人民法院积极构建“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关键节点前移的方式,依法督促当事人诉讼中主动履行、判后调后自动履行,加强执行案件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踵事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