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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4 17:06:40 打印 字号: | |

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19)内0602执2139号

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汇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维平、鄂尔多斯市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670681204R。

住所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被执行人李维平,男,汉族,1975年1月1日出生,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青街5号5号楼2单元704号,身份证号码:152701197501010911。

凡举报被执行人李维平、鄂尔多斯市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额25%予以奖励。线索价值超出执行金额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5%予以奖励。如果不具备变现可能,按照25%份额按份共有(以申请执行人承诺的奖励比例为限)。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477-8113531

联系人糜源远:0477-8113531


特此公告


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