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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苏子祥获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2-14 13:58:52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和主阵地,为表扬先进、推动工作,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对6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其中,东胜区人民法院罕台人民法庭五级法官助理苏子祥获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事迹吧。

苏子祥,男,汉族,1992年9月出生,群众,大学本科学历,五级法官助理、三级心理咨询师。2015年9月考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先后任刑事审判一庭书记员、诉调速裁第一团队、罕台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兼任书记员等职务,2019年起在东胜区人民法院罕台法庭工作。工作期间,2018年、2021年获得东胜区人民法院优秀书记员、2019年获得东胜区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政治坚定,为民服务

苏子祥同志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不断提升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人民法庭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和主阵地,在工作中他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重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青矜之志,履践致远

7年多以来,他办理案件1216件,他办理案件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未出现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无群众信访案件,他日常工作严谨求实,参加集体政治学习、撰写工作信息、案例分析、司法建议、普法宣传,整理档案等工作,他工作耐心细致,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对群众的疑问总能进行详细的解答,获得群众信任,群众对他是交口称赞,一些当事人经过他的释法明理,有些甚至能够当庭履行义务做到当庭执结。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他联系走访辖区企业及个体户,详细记录了企业在经营中的困难,为企业创建问题台账,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在创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中,他开门搞服务,主动送服务,为村民发放联络卡,为居民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在诉源治理工作中,他联系辖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对社会矛盾进行疏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联系调解员上线“三进”平台,现在“三进”平台已具备使用条件。他走访村、社区、学校、企业将最新的法律政策带到群众身边。他定期在市广播电台FM89.6鄂尔多斯之声进行普法宣传。

在治理东胜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中,他认真核查房地产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分析研判涉法涉诉房地产公司存在的问题,约谈各类房地产公司40余次,组织房地产公司和业主调解一房二卖问题,共有十余户业主的房屋得到妥善解决,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清正廉洁,一尘不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用扣好第一粒扣子的比喻引导青年人,进入法院工作,一开始就要树立清正廉明的作风,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苏子祥同志始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作风优良,拒绝当事人宴请、答谢,任何时候都将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工作期间无重大过失、无违法违纪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法院形象的情况。

苏子祥同志是人民法院新一代的生力军,是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庭干警的代表,他扎根基层,辖区各地都遍布了他的脚印;他爱岗敬业,热爱人民法庭的工作,珍惜法院干警的荣誉;他甘于奉献,在人民法庭基层的岗位上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得到干部群众广泛认可,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贡献。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