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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品质提升年】不接电话不露面,婚纱被执行法官强制扣押
作者:赵乃赓 张秀  发布时间:2023-03-03 09:34:12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经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姜某需给付原告乔某21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能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向东胜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快执团队翟宇东法官接到案件后,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一直不接电话。后来,申请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经营着一家婚纱店。翟法官当即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安排助理杨学东、书记员王红梅一起去婚纱店现场办公。到了店里后,经核实被执行人为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且该店在本院还有其它关联案件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但几经联系,被执行人仍然不接电话不露面。翟法官当即决定进行现场扣押婚纱等物品。他随即联系了公证处进行执法录像全程公证,而后公证员和执行干警当着婚纱店员的面一一清点物品,登记造册,由申请人做好保管工作,最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的店员送达了扣押裁定书。下一步,案件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实现多名申请人胜诉权益,维护法院执行权威。

“民之所盼必念之、民之所忧必行之”。东胜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办案过程中既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又彰显雷霆执行的意志决心,穷尽执行措施,绝不让生效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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