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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法猎赖】“法院+N”多方联动破解执行难 “东法猎赖”攻坚典型“钉子案”
作者:张凌宇  发布时间:2023-03-27 09:09:47 打印 字号: | |

3月24日,东胜区人民法院成功完成一起“钉子案”房产的腾退。此次行动由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强,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永清,执行局长贾晓强带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检察院代表共同见证和监督执行。该宗房产的成功腾让,不仅为腾退复杂案件房产积累了优秀的经验,更对广大被执行人起到了强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案件基本情况

郝某申请执行刘某、云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郝某某申请执行刘某、云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于2016年6月17日立案。立案后二案合并执行,承办人乔垒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云某所有的位于金顺园商住小区房产一处,张贴查封公告后依法评估。经二次公开拍卖无人竞买后,申请执行人郝某、郝某某申请以物抵债,承办人乔垒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云某、刘某收到裁定后,由云某之父云某某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历时久,案外人拖延执行

被执行人云某的父亲云某某作为案外人,以房屋系其夫妻二人所有并居住,于2017年向我院提起执行异议。异议被驳回后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审理后依法驳回案外人云某某的诉讼请求。云某某不服继续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外人云某某不服,向内蒙古高院提起再审,内蒙古高院裁定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裁判结果。云某某仍不服,继续通过各种渠道信访以阻碍执行。

拒配合,占房不交,抵触阻碍执行

云某尽管用尽各种方法以期拖延阻碍执行,但当最终判决结果摆在眼前后,仍拒不配合腾让房屋,更“自信”的认为有八旬老人“坐镇”家门口,法院必会有所顾忌、无从下手、从而不敢强制腾房。

各位代表共参与,群策群力促执行

为了确保腾房行动顺利开展,相关承办人及分管领导对案件进行认真研判分析,充分考虑案件难度、风险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精心制定腾房预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检察院代表共同参与此次执行行动,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充分发挥代表见证执行的作用,保证腾房全过程公开、透明。

3月24日上午9时许,东胜区人民法院出动警力26人、搬家公司出动20人、公证处出动4人、医护人员4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检察院代表的参与和监督下,正式对涉案房产开展腾房工作。





二位老人起初房门紧闭拒不配合,甚至拒绝沟通,阻碍执行。赵强副院长和贾晓强局长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向二位老人郑重告知法院的法律文书不是没有力度的“纸上空文”并宣读腾房公告,还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解释抗拒执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分别介绍到场代表,说明此次行动全程在各位代表的见证监督下进行,保证公开透明。



面对有温度又有态度的执行手段、坚决又强大的执行决心,二位老人表示信服和愿意配合,坦言道:“我们也知道自己不占理的,就是听人说,只要年纪大的老人在房上‘赖着、占着’,法院怕惹麻烦就不敢腾房了,我们就也想试一试......”至此,后续的腾退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强制腾房行动全程利用科技手段,启用无人机对执行现场进行全程记录,法警装备整齐,现场秩序良好,医护人员实时待命,保障老人身体稳定,搬家公司及执行干警井然有序地将各项物品妥善打包并运往老人指定的住所。



历时5小时、等待7年之久的房产终于清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郝某手中,案件至此成功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郝某激动地连连感叹:“法院的干警们真的是好样的!太负责任了!”人大代表表示:“全程监督见证腾房后,理解了法院干警们执行确实有难度、执行工作不容易,但是法院干警们不畏困难、不怕苦累,值得点赞!”

本案不仅仅具有以老人为借口抗拒阻碍执行的典型性,还是一件棘手的“涉诉信访案”,更是一起旷日持久的“骨头案”、“钉子案”,东胜区人民法院干警面对困难敢作为、勇担当,以百折不回、不避艰险的精神全力攻克执行难,为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力以赴!

小编语

百善孝为先,作为子女真正关心爱护老人应当让其安享晚年,而不是以老人为“镇石”阻碍抗拒执行!东胜区人民法院会一如既往破解“执行难”,把攻坚精神贯彻到底,保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图片:汪 媛

来源:张凌宇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