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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心得】“东法猎赖”感触多,承前启后话执行
作者:张海龙  发布时间:2023-03-30 09:21:53 打印 字号: | |

“东法猎赖”执行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为期10天的集中执行行动成果丰硕。十天来,“东法猎赖”春季执行行动共出警555人次,办理263个案件,拘留147人,拘传253人,履行到位金额共计1.28亿元。

结果有多美好,过程就有多曲折。回顾这如火如荼的10天,总结几点心得体会或经验感悟与大家共享,旨在为以后的执行工作提供借鉴和思路。

一是坚持大兵团作战理念,举全院之力共同促进执行行动取得实效。院党组高度重视,把集中执行行动视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既要挂帅、也要亲征,身先士卒,全过程参与,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队伍树立坚定信心。坚决杜绝领导层“口号喊的震天响、执行现场不见人”的工作作风。通过“三天腾四房”的实战案例,充分证明了“坐在办公室想到的都是困难、深入执行现场看到的都是办法”这个深刻的道理。

要深刻认识到执行工作不是执行局一个部门的事情,要想彻底打开执行局面,让老百姓理解执行、支持执行、配合执行,就必须要转变观念,树立大兵团作战思维,举全院之力确保执行行动的最后胜利。首先,院内要形成合力,党组层决策准,执行局预案明、行动组实施准、法警队拘传强制硬,司机后勤辅助给力,宣传紧跟报道快;其次,院外要达成共识,公安、人大、医院、政法委等部门要全面配合,共同打破执行难的壁垒,推进专项执行行动顺利进展。执行过程中,坚决排除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干扰和诱惑,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坚定决心推进执行。

二是坚持歼灭战和持久战相辅相成,制定指导性强的实施方案。执行工作如同战斗,集中执行行动如同歼灭战,要和持久战相辅相成、各有侧重。实施方案更要分别制定,要精、要细、要实、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标性,坚决杜绝雷声大雨点小、虚头巴脑走过场行为。

打好歼灭战,班子成员必须坐镇指挥,适时调度,带头示范,做好表率,最大程度调动参战人员战斗激情和职业荣誉感,激发队伍“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的职业情怀。要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人岗相应,合力攻坚,确保每个季度的歼灭战打出成效;打好持久战,要以问题为导向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保持常态执行不松劲儿。要让社会看到歼灭战的短频快,又感受到持久战的稳准狠。

三是坚持运用好“法院+N”模式,借社会各界组织力量推进执行顺利进行。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我们加强与公安、公证、医院等协助执行单位的执行联动,凝聚执行合力,提高执行效率。特别是在化解处置难度大、矛盾隐患多的“骨头案”“钉子案”的过程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及检察院代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和见证执行过程,形成全社会大抓执行的氛围,共同推进执行活动规范实施,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是坚持在实战中不断创新执行办法、提升执行质效。向被执行人推送短信,释法明理,告知其法律责任和法院强制执行行动的决心,必要时采取上门沟通,面对面释法,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声威推动了一批涉访涉诉案件的化解。为了持续推动“东法猎赖”执行活动走深走实,下一步,将常设“执行拘传团队”,建立“草原执行110”常态化机制,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现东胜区人民法院全力攻坚“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五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和依法强制执行相结合、相统一的原则,确保人民的满意度和执行公信力得到同步提升。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善意文明执行与依法强制执行辩证统一、相得益彰,实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兼治效果。

六是坚持实战和宣传同步进行,及时向社会传递执行好声音,及时总结经验,撰写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传递执行好声音、执行好经验。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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