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是东胜区人民法院张浩法官从审判岗转入执行岗的第二天。为了顺利开展执行工作,张浩法官早早进入了工作状态,在翻阅案卷时,发现李某申请执行王某索要合同款一案中,执行标的额仅为3万元。虽然案件标的额不算大,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李某认为法官说话有威慑力,希望法官能拨通王某的电话帮助他要钱。张浩法官抱着再试一试的态度,打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经耐心和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表示自己可以从其他处筹措一些钱先还给李某,并支付执行费用。15分钟后,王某将筹措来的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还给了李某,李某向法院申请结案。
案件的执结,让刚到执行局任职的张浩法官感到莫大的欣慰。虽然案件标的额不算大,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张浩法官满怀工作热情,在新起点打开新局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